关于解决我市蒙医蒙药事业发展中
存在问题的建议案
近年来,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的颁布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出台后,各地对蒙医蒙药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为推动蒙医蒙药事业发展做了许多工作,但与上级部门和《条例》、《决定》贯彻落实的要求,与蒙医蒙药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级党政领导对蒙医蒙药事业的重视不够。主要表现为重西医,轻中蒙医,在人员、编制、经费、基础建设等方面对中蒙医投入明显不足。财政投入只能保现状,而自身无能力开展新业务、上新项目。到目前为止,在全市蒙医医疗机构中,只有后旗蒙医院按规定把蒙医人员经费全额列入预算。而且蒙医蒙药事业由于编制所限,人力资源严重不足,有的旗县(如乌拉特前旗)人员退休编制自然缩减,不能适应工作正常发展的需要。
2、对蒙医蒙药宣传不深入、不到位。我市有176万人口,但据统计,每年选择蒙医蒙药的人不到14万,不足总人口的7.9%,蒙医蒙药发展空间很大,但由于宣传不到位,广大群众认识不到蒙医蒙药的作用与疗效。
3、对蒙医蒙药的经费投入不足。全市各中蒙医院,蒙医院、蒙医个体诊所普遍存在诊疗设备简陋,手段落后,主要靠原始的诊断方法而缺少现代先进的科学设备。如市蒙医院作为一所地区级蒙医行业的权威医院,建筑面积仅1700m2,业务用房紧张,许多新项目、新业务无法开展(如蒙医五疗药浴科、蒙医萨病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室等),多年来没有救护车,开设的床位与业务用房等无法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而且与市中医院仅一墙之隔,不符合医疗机构合理布局的要求,严重制约着蒙医药事业的发展。
4、蒙医人才缺乏。全市有医药卫技人员6084人,从事蒙医蒙药工作的只有163名,仅占全市医药卫技人员的2.6%,其中专科以上学历只有61人,且大部分是成人毕业,科班毕业较少。蒙医蒙药事业因编制限制接收专业毕业生难,据统计,从1996年以来全市蒙医行业仅进人十几人,蒙医蒙药人员已青黄不接,人才断档严重。如市蒙医院45岁以上人员占到全院的75%(十年内陆续退休),30岁以下的只占5%。在我市,有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老蒙医,他们掌握着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多年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验方、秘方,随着这部分人退休甚至去世,许多蒙医有效治疗手法和秘方随之流失,对蒙医蒙药事业来说,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5、全市目前尚无规范的蒙药制剂室。蒙药制剂是蒙医生存发展的基础和治疗的主要手段,市蒙医院虽然有自己的制剂室,但由于缺少资金,在制剂设备、制剂用房、药检设备等方面都无法达到现代制剂标准。制剂几乎成为空白,许多药品只能从其它地区和盟市购进,这不仅使我们许多优秀的蒙医蒙药验方效果无法发挥,也制约了蒙医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建议
1、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条例》和《决定》,推动蒙医蒙药事业和谐发展。各级领导要从挖掘、传承祖国的优秀文化遗产、繁荣民族文化、落实民族政策的高度重视并加强蒙医蒙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一是结合我市蒙医蒙药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我市蒙医蒙药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对蒙医蒙药工作在人员、经费、编制、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各级政府每年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蒙医蒙药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建立编制、财政、人事、发改委、社会保障、卫生、科技、教育、建设、工商、税务、药品监督、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蒙医蒙药事业,主动关心和支持蒙医蒙药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蒙医蒙药事业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针对蒙医蒙药发展的实际,通过提高蒙医蒙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等办法,鼓励广大群众选择蒙医药。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对蒙医蒙药从业人员职称评聘,给予特殊照顾。
2、强化宣传,扩大蒙医蒙药事业的影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蒙医院、中蒙医院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报到蒙医蒙药事业的发展,蒙医蒙药的特点与优势,广大蒙医药人员要通过深入社区、农村、牧区开展巡回义诊、出诊等活动,以服务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与支持,提高蒙医蒙药的社会知名度和广大群众选择蒙医就医的概率。
3、加大对蒙医蒙药事业投入,不断改善蒙医蒙药工作条件与环境。一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发展的决定》规定,“各级政府要将蒙医中医事业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自治区《决定》精神。在保证蒙医蒙药人员工资100%列入预算的基础上,加大蒙医蒙药事业基础建设投入,逐年更新配置蒙医医疗设备,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和蒙医院不断发展。二是设立蒙医药专科专病建设、科研、人员师承、人才培养专项经费,逐步改善蒙医蒙药工作条件与环境,增强蒙医蒙药事业自身发展能力,建议市财政每年拨付一定金额的专项经费用于科研、人员师承、人才培养等。三是重点建设市蒙医院,建议政府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选好位置,投入资金,搬迁市蒙医院。各旗县有条件的要建设蒙医医院,暂时没有条件的旗县,要加强中蒙医院蒙医科建设,提高蒙医蒙药的临床使用率。
4、提高蒙医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蒙医蒙药工作的综合服务能力。一是改变目前蒙医蒙药行业用人机制,推行以聘用制为核心的新型用人制度,确保蒙医蒙药人才能够进得来、稳得住、用得上。二是对现有蒙医蒙药人员,采取鼓励带职进修培训,丰富他们的临床经验和业务水平。通过委托培养等方式,培养蒙医蒙药人才、蒙西医结合型人才,加速我市蒙医蒙药人才培养步伐,确保我市蒙医蒙药人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建立蒙医蒙药人员师承制度,新录用的蒙医蒙药专业大学生要由医院指定随师学习1—2年,取得执业医师后方可独立从事蒙医蒙药临床工作。各医院每年要选拔一批蒙医技术骨干,请名老蒙医传带,通过学习,传承他们的学术思想,医德医风和临床知识。四是通过召开学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蒙医蒙药工作人员座谈会等形式促使我市蒙医蒙药人才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和丰富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5、重视并加强蒙医蒙药研究工作,推进蒙医蒙药工作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市蒙医研究所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蒙医蒙药教学、医疗和科研基地,树立我市蒙医蒙药品牌,扩大我市蒙医蒙药的知名度。积极开展蒙医传统疗法和民间蒙医蒙药独特诊疗技术和验方、秘方的挖掘整理工作,并积极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要积极开展蒙医蒙药对疑难病症及疗效可靠的疾病的临床研究工作,努力形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专科专药”的发展新格局。
6、蒙药制剂是蒙医治疗疾病的根本,建议按照《条例》和《决定》的要求,由政府出资,整合市内蒙医药资源和各方面力量,把市蒙医院蒙药制剂室建成符合国家GPP标准的蒙药制剂室,制剂室生产出合格的蒙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蒙药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