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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学习
日期:2013-07-26  来源:政协巴?淖尔市委员会

7月18日,市政协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学习,由副秘书长曹春阳与民族宗教和侨务联络委员会主任牧人分别就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辅导学习。

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回顾总结了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分析了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及有关制度规定。曹春阳副秘书长要求全体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积极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干部,学习贯彻这部法律对于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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