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届市政协委员2016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暨评选“优秀政协委员”的通知
各旗县区政协、市政协各专委会:
为了全面总结市政协委员2016年度履职情况,进一步调动市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激励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政协工作整体上新水平。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现就2016年度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和“优秀政协委员”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三届市政协委员。
二、考核内容
政协委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委员职责情况、参加社会活动和为社会做贡献情况、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三、考核组织领导
由考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 长:陈和平
副组长:袁增柱
成 员:王继嵘 段鹏飞 蔡明学 许 红 陈智瑞 乔金才 罗和林 黄雪梅 曹春阳
考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秘处。
主 任:王继嵘(兼)
成 员:孔令贵 杨 军 王兆冉 李秉真 丁 聪 安泽岫 高 燕
四、考核方法步骤
㈠动员部署(11 月1日至 11月10日)
1.召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动员部署考核评选工作,分解考核评选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2.确定优秀委员评选条件:
⑴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⑵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维护、贯彻和执行政协全国委员会、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及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全委会议和常委会议决议、决定。
⑶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热爱政协事业,有较强的参政意识,积极参加政协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调研、视察等各项活动,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参政议政,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至少撰写一件有质量的提案;提出一条有质量的建议或反映一条有价值的信息;积极撰写宣传政协工作的新闻报道和政协理论文章;积极撰写高质量的全委会大会发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⑷按照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经年终考核成绩突出者。
㈡具体实施(11月10日至12月15日)
1.各专委会要根据《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驻临河地区的委员由各专委会根据管理范围将《巴彦淖尔市政协委员考核审批表》发至每位委员,驻旗县区的委员由市政协成立考核组到旗县进行考核,委员根据考核要求认真填写考核表并及时反馈,各专委会认真核对考核内容,准确无误后提出优秀委员建议名单报人秘处。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专委会优秀委员提名情况汇总并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
㈢表彰事宜
1.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结果,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决定;
2.在市政协全委会议或常委会议上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通告委员所在单位。
五、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对市政协委员进行年度考核并评选优秀委员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专委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考核标准,认真做好考评工作。
二要实事求是。上报的材料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填报,注重以数字和实例说明工作实绩,对全体委员起到示范作用。
附:巴彦淖尔市政协委员考核审批表
巴彦淖尔市政协办公厅
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