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与委员约谈制度
为了拓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渠道,切实履行好政协的主要职能,结合市政协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约谈的原则和目的
政协主席、副主席与委员约谈,是政协机关约请部分委员就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在适当时间由主席、副主席亲自听取委员反映情况的一种形式。
约谈要坚持多党合作实践中形成的政治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通过约谈,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为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约谈的主要内容
约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委员反映较多、必须引起有关方面重视且有可能解决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
(一)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情况及各界人士的看法;
(二)听取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三)征求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取对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发展改革工作报告、法检两院报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的意见;
(六)征求对委员会、政协机关工作的意见;
(七)听取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有关内容。
三、约谈的对象
有一定代表性的市政协委员。
四、约谈的方式
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政协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参加。
五、约谈的时间
根据政协工作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
六、约谈的人数
每次约谈原则上集中在二至三个界别内,人数在10人左右,使委员们能集中地反映本界别的观点、愿望和要求。
七、确保约谈质量
每次约谈都要突出一个主题,并提前把约谈的主题通知约谈的委员,请他们提前作好准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调研成果中筛选确定发言的内容。
八、落实好约谈效果
对约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整理,以专报信息的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跟踪了解落实情况,及时向约谈人反馈。需要保密的事项要尊重约谈对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