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提案承办单位、政协专门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工作,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拟对2019年度市政协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及提案办理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以来立案并办结的提案,当年重点提案直接进入优秀提案建议名单。
办理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的各承办单位和办理人员。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提案评选标准
1.提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2.提案针对性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改善民生以及为民办实事等方面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
4.提案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5.提案格式规范,提案的问题、分析、建议层次分明,文字表述简洁、清晰、规范。
(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标准
1.办理工作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负责,有专人承办;
2.办理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按时限书面答复提案者并做好总结工作;
3.采取多种方式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做到不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积极推动办理工作落实;
4.办理工作立足落实,成效明显,多数提案人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三)办理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提案;
2.主动与提案者联系沟通,听取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办理信息;
4.按时完成提案办理任务,认真总结提案办理经验,不断提高办理水平。
三、评选原则及程序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二)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分推荐、初选、复议、审定四个步骤进行,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1.推荐
(1)优秀提案由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评选标准进行推荐,每个承办单位可推荐优秀提案1-5件。
(2)先进承办单位由提案者按照相关评选标准进行推荐,每个提案者可推荐先进承办单位1-3个。
(3)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可根据掌握的情况推荐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办理先进个人。
(4)也可以进行自荐。
2.初选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汇总推荐结果,并依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初选名单。
3.复议
初选名单在征求相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进行复议,提出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办理先进个人建议名单。
4.审定
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办理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按程序呈报,提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请各推荐单位和委员在2019年11月25日前将“市政协优秀提案推荐表”“市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推荐表” “市政协提案办理先进个人推荐表”送(寄)到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1.市政协优秀提案推荐表
附件:2.市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推荐表
附件:3.市政协提案办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巴彦淖尔市政协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淑冬
联系电话:8655298
电子邮箱:bszxtawyh@163.com
地址: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党政办公大楼406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