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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21-01-08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乌梁素海综合治理的重要讲话与批示精神,按照2020年协商计划,市政协围绕“推进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组织有关人员在市内各旗县进行了调研,并到邻近的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进行了专题考察学习,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乌梁素海流域位于黄河“几”字湾顶端巴彦淖尔境内,面积1.63万平方公里,流域内平原、草原、河流、湖泊、山脉、森林、沙漠等生态要素齐全,是阻止乌兰布和沙漠、库布其沙漠和蒙古戈壁相通相连的重要关口,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两个屏障”建设的重点区域,生态地位极其重要。

乌梁素海是我国北方典型的大型多功能淡水湖泊,是我国候鸟南北迁徙的主要栖息地,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功能性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的主要种源库。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河套灌区90%以上的农田灌溉退水及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汇入乌梁素海以及补水不足等原因,到2008年,乌梁素海污染达到顶峰,湖区爆发大面积黄苔,湖水退化为劣V类。同时,流域内沙漠侵蚀、耕地盐碱化、草原荒漠化、矿山地区环境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叠加,整个流域的生态功能退化严重。

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全要素、全流域、全地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整个乌梁素海流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一)上游的乌兰布和沙区治理方面: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积极探索防沙治沙与发展沙草产业、蒙中药材等绿色产业相结合的可持续治沙模式,沙区生态环境全面好转,林草植被恢复迅速,沙化土地类型由原来的流动沙地转变为半固定沙地和固定沙地。

(二)套区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实施点源污染“零入海”行动,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充分挖掘中水回用潜力,通过工业回用、园林绿化、景观用水、城市杂用水渠道,消化50%,其余部分通过人工湿地净化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后下排;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全面推行“四控”行动,引导企业和农民发展绿色生产,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实现负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5.1%,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2018年-2019年累计节水3亿方以上;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农村牧区厕所改造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垃圾污水、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3%以上。

(三)湖区周边水土保持与植被修复方面:强力推进乌拉山生态修复和乌拉特草原自然恢复。坚决关停整顿破坏生态、违法违规矿山企业,修复治理乌拉山受损山体20.6平方公里,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建立长效机制,严管严控;在乌拉特草原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轮牧制度,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草原生态得以好转。

(四)乌梁素海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积极整顿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加快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和乌梁素海点源面源内源污染治理、湿地过渡带、环保监测等13个《配套办法》(简称1个意见13个办法),成立13个专项工作组实施专项推进;争取实施了总投资56.78亿元的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国家试点工程,全力推进总投资24.9亿元的《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修编)》和总投资8.15亿元的乌梁素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项目,积极推动规划投资45亿元的乌梁素海引黄生态修复补水专用通道工程,累计已完成工程投资54.77亿元;大力推进内源污染治理,通过入海前净化、网格水道、芦苇加工转化、生态补水(2019年补水6.15亿立方米)等工程,促进水体循环改善水质,并建成3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湖区和各重要节点的水质实时监控,通过综合治理修复,乌梁素海水质稳定在V类,局部达到IV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整体流域的角度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规划侧重于单要素目标,系统性不够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类修复工程涉及各类生态系统,但在具体的工程项目布局和内容上多以单要素目标为主,各类规划和项目彼此衔接不够紧密,一定程度影响了整体治理修复效果。

二是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真正解决。以水资源利用为例,我市农业用水占全市用水的91%,仅实现占全市不足23%的产值,实施高效节水工程的农田面积不足20%,而工业用水、生态用水严重短缺,宝贵的水资源难以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我市是以农牧业为主的地区,境内现有引黄灌溉面积1000多万亩,牲畜饲养量约2200多万,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涉及4000多家养殖企业和千家万户,在高效农牧业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大幅度降低面源污染的难度很大。

从乌梁素海海区治理的角度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生态治理先天性问题突出。乌梁素海长期接纳农田退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加之大量水生植物腐烂的历史沉淀,造成底泥污染物大量沉积和湖水的富营养化,治理的耗资和工程量巨大,且技术难度大。

二是乌梁素海治理和环境修复存在较大的社会矛盾。据最新卫星遥感调查,从2010至2019年间,乌梁素海周边耕地面积增加了约6%,且沿湖地区生产条件差、低收入人口比例高,实行退耕还林退耕还湿的安置与就业任务繁重,如处理不妥,极易造成社会矛盾。

三是乌梁素海稳定的生态补水问题亟待解决。生态补水是解决乌梁素海水质的根本性措施之一,目前采取的凌讯补水方法因受黄河凌汛期水量不确定等因素影响,难以保证均衡补水,而且对水利工程的破坏和影响较大,因此,尽快推进乌梁素海引黄生态补水通道项目落地,并协调补水指标实现均衡补水,是非常紧迫的任务。

三、对进一步推进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系统规划,推进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科学化

要把握国家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时机,系统规划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程。

一是要积极推进《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纲要》、《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和《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所涉及项目的实施与验收。根据乌梁素海生态修复保护的新形势、新变化统筹全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与保护修复项目,调整优化和完善项目目录,在原有各类规划的基础上加快编修乌梁素海流域当前及中长远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细化修复保护目标,落实任务和措施,统筹推进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保护规划的有效对接融合。

二是在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对乌梁素海流域不同生态区域不同生态特点及全域生态修复保护的机理性、关联性研究,确定系统性修复保护目标与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地布局各类工程项目。

三是积极推进规划和各专项方案的实施工作,加强项目协作、部门协作,优化落实好各类项目的实施。

(二)强化投入,保证乌梁素海生态修复保护的可持续化

一是要加强国家政策研究,积极做好国家自治区专项投入的争取与地方财政投入的匹配。

二是整合系统各类项目资源,包括整合财政、环保、水利、林业、扶贫、农牧业等各个渠道的项目投入。同时,要解放思想,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投资结构和方式,通过招标引进大型投资公司对乌梁素海流域的生态修复保护进行投资和管理,鼓励市内外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共同投入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程,避免各级政府在投入上的“大包大揽”。

三是要加强项目管理实施的评估,做好跟踪监督与审计工作,确保各类投入资金作用发挥的最大化,从而保证乌梁素海生态修复保护的可持续化。

(三)强化重点工程实施,实现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的实效化

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四控行动”。加强农药化肥地膜的有效控制使用和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探索更加有效的“四控”措施和方法,加强有机绿色高效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处理好“四控”与农牧民增收的矛盾关系问题,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与绿色有机生产,根据域内不同的自然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规划产业发展重点,沙区、山旱区以有机为重点,套内以绿色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通过品牌创建、提质增效实现优质优价,在切实保证农牧民收入不减的前提下,把面源污染的程度降下来。

二是加快推进城镇和工业污水治理以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在彻底查清点源污染基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规划和设定工程规模和标准,加强污水处理技术研究、提高回用中水标准和回用率,使各类中水回用项目的回用水全部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合理安排好中水回用计划,做好冬季多余中水的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湿地过渡净化的技术研究,在保护湿地不受污染的情况下对多余中水进行湿地过渡净化,全面实现“零入海”目标。

三是加快推进乌梁素海补水通道项目争取与落实,协调保证乌梁素海的引黄生态补水指标,同时加强内源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推进内源污染治理见到实效。

四是加强乌梁素海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强力推进乌拉山生态修复工程。深化落实乌拉特草原自然恢复工程、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实施乌梁素海湖区、各生态保护区生态搬迁、退耕还湖、还林、还草工程。妥善安置湖区、沙区、草原农牧民与职工,重点将有劳动能力的家庭通过异地搬迁扶持发展产业和就地发展生态产业、旅游业两个途径进行安置。

五是以水污染监测为重点,加强生态修复保护的监测监控。在现有监控监测网点对重点水污染源污水处理过程与排放过程实施全程监控和重点干沟水质监测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技术装备设施及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大气污染、农田污染等污染情况的监测监控,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乌梁素海全流域环境监控监测的网络化和常态化。

  1. 坚持绿色发展共享理念,实现乌梁素海流域资源利用最大化

    一是正确处理好生态修复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关系。改变“就保护修复而保护修复”的思维定式,在治理修复保护的前提下,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包括沙产业、生态养殖业等地区优势特色绿色产业,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态保护修复和地区经济发展中得到实惠,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质量发展路子。

    二是紧紧围绕建设河套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目标和“天赋河套”农畜产品公用品牌创建与推广,统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下大力气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高效农业,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生产环境,在提高农业有效产出和农业效益的同时,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三是立足资源禀赋,大力招商引资,推进我市矿山企业与农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通过技术改造和引进大型龙头企业对接,带动和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加强优势资源深度开发,延长产业链,打造核心产品与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地区经济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修复保护双赢。

    四是深度挖掘我市旅游文化资源,推动经济发展与旅游文化高度融合。抓住我市集农耕文化、草原文化、黄河文化等于一体的文化特色,在环境修复保护中,将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列入修复保护项目中,提高修复保护的质量档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其旅游文化价值,集成各类旅游资源,发展农耕旅游、沙漠旅游、草原旅游、湖海湿地旅游、古迹旅游,带动服务业发展,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生态修复保护成果。

    (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一领导,实行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目标责任化

    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将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修复保护作为全市“一号工程”,努力推动进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在成立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13个专项工作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目标和任务,按照总体部署列出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通过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确保治理工作统一领导、步调一致、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压实各旗县区、各责任部门责任。将乌梁素海点源面源内源等污染治理工作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健全和完善全市四级“河长制”“沟长制”“山长制”管理体系,从源头抓起,确保所有河流、湖泊海子、洪排渠沟、排洪沟通都有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乌梁素海生态修复保护实绩考核办法,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环境质量改善及项目落实、资金投入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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