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彦淖尔市2020年度政协协商计划》,围绕“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救助机制”,市政协民族宗教和侨务联络委员会在吐嘎副主席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深入乌拉特前旗、五原县、临河区、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调研,并开展了专门协商座谈交流。现将调研形成的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全市在消除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型阶段的实践与探索
(一)突出重点,开展摸底排查。市委、政府及时安排部署,明确摸排标准及程序,抓住“两个点”(抓住收入6000元以下,抓住政策性收入占比较多),开展两轮“边缘人口”摸排,标注边缘户104户202人、脱贫监测户43户83人。
(二)抓住关键,强化监测帮扶。紧盯“四户”(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收入骤减户、支出骤增户),制定防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截至目前,共投入255.3万元,为全部标注边缘户、脱贫监测户购买了“防贫保”。同时,对监测户重点以“扶”为主、边缘户重点以“带”为主,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就业培训和公益岗位等帮扶措施,稳定和提高家庭收入水平。
(三)注重高质量发展,夯实脱贫致富基础。立足地区实际,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产业扶贫主攻方向,实施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全面实施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程,通过上游治理荒漠、套区严抓四控、湖区内源治理、周边修复生态,全市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牧民的人居环境越来越好。发挥“天赋河套”品牌引领作用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全力推动沿黄生态大保护、生产能力大强化等“七大行动”,持续提高耕地质量,建成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0万亩,高标准改良盐碱地107万亩。全面推进“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战略,立足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粮油、肉乳绒、果蔬等六大产业,全市累计打造114个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扶贫产业示范园,带动全市农畜产品整体溢价10%以上,带动贫困人口7000多户1.34万人,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持续强化科技支撑,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整合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生产经营模式,加快推进美国金伯利农场、中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中俄标准化蔬菜生产加工输出示范园区等项目建设,全力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目前,共组建扶贫技术专家组50个,选聘产业指导员1100多人,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10522份,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全部精准嵌入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解决了贫困户后顾之忧。
(四)结合乡村振兴,探索构建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十一条意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推进“五个一批”,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注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防止脱贫户返贫、边缘户掉队。
二、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救助机制面临的现实困难
(一)未出台统一量化执行标准。脱贫攻坚期内的标准已不适合作为转型期的贫困识别直接标准。因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差异大、居民收入参差不齐、致贫原因复杂多样等原因,全国和全区均未出台既能反映“贫”的经济维度、又能反映“困”的社会维度的多维度统一标准,也没有可借鉴的对相对贫困标准的研究成果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明确意见。
(二)未形成基础信息精准采集配套体系。户籍制度改革未能很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还存在大量户籍在农村、生活在城镇的人口,这一群体既没有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范畴,也没能得到农村牧区相关政策的有效覆盖。个人征信系统不能有效反映现金收付情况,对相当数量的农村牧区人口采取现金收付情况主要依靠入户调查,精准采集难度很大。目前,扶贫、民政、统计、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相互之间虽有信息化比对渠道,但由于统计口径、测算方法不同,致使一些基础信息失真。
(三)出台综合配套的政策体系难度大。贫困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具有显而易见的历史性、长期性、复杂性。脱贫攻坚阶段,全面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措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其中一些做法依然是未来解决相对贫困的重要举措。减贫治理由突击战转入常态化,亟需形成一套包括产业扶持、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金融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完整的、动态的、有效及时的政策体系,这对各级党委政府智慧和效率是极大考验。
三、意见建议
(一)继续坚持“四不摘”,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进度”的部署要求,对已脱贫人口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尤其要巩固拓展产业就业扶贫成果,搞好异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
(二)探索建立相对贫困目标标准和识别程序。在国家、自治区标准和程序尚未完全到位的过渡期内,基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差距和贫困人口分布特征等个性化差异,开展相关试点,以上一年度全市农村牧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按比例测算基数,制定动态调整的相对贫困年度标准。识别程序可参照脱贫攻坚期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群体等的识别办法来制定。同时,应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大社会征信体系、监测预警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力度,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信息和技术手段。
(三)建立常态化救助机制,传递好扶贫接力棒。把握贫困救助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特点,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帮扶,确保贫困救助的精准性、实效性、长期性和可持续性。一是把产业扶贫作为根本性救助。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现代农牧产业,全力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加快扶贫产业向致富产业升级,推动形成健康可持续发展格局,带动脱贫群众稳步提高收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和支持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到扶贫产业,为解决贫困作出积极贡献。不断加强把贫困户嵌在扶贫产业链上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形成带贫益贫长效机制。二是把公共服务作为基础性支撑。本着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做细工作,让贫困群体更好地享受义务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医疗卫生等服务,尽可能减少因缺乏知识、劳动技能致贫的机率,阻断贫困反复和代际传递。三是把政策扶持作为制度性保障。设置科学合理的差异化过渡期,梳理扶贫政策,分类确定需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强化的扶贫政策,逐步弱化和取消“输血”式扶持政策,保留和强化“造血”式扶持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坚持完善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倾斜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大教育医疗投入,补齐短板弱项,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四是把社会保障作为兜底性防线。对老弱病残等特殊贫困群体,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救助措施,扎牢织密兜底保障网,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综合保障兜底体系,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五是把金融支持作为创新举措。各级金融机构应当将金融扶贫与普惠金融进行实质性连接,在县域及农村牧区建立金融扶贫协同机制,在对农村牧区新型经营主体、嘎查村集体经济给予重点支持的同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相对贫困农牧户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应当加强与保险、担保等机构的合作,优先给符合条件的相对贫困农牧户提供保险和担保服务。六是把社会爱心捐助作为重要补充。统筹好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的资源、力量以及救助形式,发挥好“爱心超市”等平台载体作用,把社会奉献的“爱心”播撒给最需救助、最该救助的群众。七是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化“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机制基础上,重点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行“微治理”模式和“五人小组”工作法,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各项保障。要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对有责任担当的扶贫干部提拔使用力度,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使扶贫领域党员干部、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建设和素质培养,帮助基层干部转变传统观念,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努力在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上闯出一条新路子,以乡村振兴成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