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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挖掘利用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
日期:2020-12-30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协

按照市政协2020年工作安排,市政协办公室、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强化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挖掘利用,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自治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托本地文化资源优势,坚持保护挖掘并举、传承创新并重,有力地推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传承和保护工作,为推动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国字号的社会系统工程,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市政府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巴彦淖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方案》等10余个制度文件,构建了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细化了具体措施,为推动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深入开展普查,加大传承项目建设。2006年以来,全市共计开展了15次市和旗县区组织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深入挖掘保护项目。截止目前,我市爬山调、乌拉特民歌和蒙古族驼球被评为国家级非遗项目,拥有自治区级非遗项目36项(含拓展项目12项)、市级258项(含拓展项目31项)、旗县级268项(含拓展项目1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传承人50人、市级374人、旗县级435人;自治区级文化艺术之乡11个、市级文化艺术之乡27个、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3个。其中乌拉特中旗被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乌拉特前旗的芦苇画项目被自治区公布为全区非遗扶贫就业工坊。2020年,建设第一批巴彦淖尔市非遗传习所21个、非遗传承基地22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6个,为开展传承和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社会宣传,推动非遗研究展示和传承发展。近年来,举办“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内蒙古中西部民歌大赛等形式多样的非遗宣传保护、展示展演活动,共160余次,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讲座、培训、研修研习培训班80余次,培训非遗传承人、非遗爱好者1500多人次。其中,“魅力乌拉特”中国西部民歌会是我区唯一一个入选全国文化馆(站)优秀群众文化品牌。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助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四)探索生产性保护方式,促进文旅产业发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加强传统手工艺传承保护和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开发。经过多年的发展,乌拉特泥塑、后套剪纸、芦苇粘贴画、葵花粘贴花、香柏木根雕、乌拉特铜银器制作、乌拉特玉雕、乌拉特服饰、戈壁石粘贴画等一批非遗保护项目,在全区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屡获大奖,14个非遗保护项目的非遗衍生品,得业内人士的普遍好评。我市探索了一条以商品养精品的路子,为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保护不够。非遗传承发展的全民保护意识有待加强,社会各阶层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没有形成。

二是投入不足,经费紧张。非遗的普查、发掘、整理等工作较为缓慢;一些重大项目传承因缺少资金扶持不能更好地挖掘和传承;非遗的展示展演因缺少必要的经费而不能经常性地开展。

三是机构不全,人才匮乏。目前,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不完善,机构不健全,部分旗县区未设立独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这将制约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推进和发展。  

四是规划落地难,载体建设有待完善。目前,除了戈壁石、蒙玉、铜银器制作技艺、蒙古族服饰等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其它多数保护项目以传承人个体小工厂、作坊为中心,难以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应。

五是非遗资源与旅游资源未能紧密结合。我市的非遗项目较多,但多数未能很好地与旅游资源紧密结合,还未很好利用非遗项目做好旅游产品的宣传和开发。同时,我市的旅游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与非遗保护利用也未能实现紧密对接。

六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河套文化源远流长,阴山岩画举世闻名,优质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宝玉石资源等都是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但开发利用不足。从项目分布来看,大多数项目都集中于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业。且每个项目规划设计科技含量不高,缺乏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存在同质发展和恶性竞争的风险。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经费投入。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非遗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确保非遗保护工作正常顺利开展。二是政府主导,吸纳有实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进行资助保护,发挥公众在保护中的作用。通过设立非遗保护基金,扶持传承人,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适当补助,对各类获奖的非遗作品和项目实行奖励和资助(特别是民间艺术类和手工技艺类项目),激发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

(二)完善非遗保护机构,加强人才培养。为健全完善全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议研究设立巴彦淖尔市非遗保护中心。并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终工作考核管理目标,激励和督促非遗保护工作在各地深入开展。通过政府设岗和购买服务等形式,补充相关的专业人员,特别是摄录、文字、音乐、美术等专业工作人员参与到日后的非遗保护工作中。同时,建议自治区文化、教育等部门应合编内蒙古自治区乡土文化地方教材,使民族民间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传承。要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和交流学习,聘请传承人授课,创新传承方式,使传承方式由个体走向群体;鼓励民间艺人带徒传艺,加大民间艺术的传承力度,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

(三)加强载体创新,促进非遗的传承与利用。以非遗展馆、博物馆、美术馆为载体,采用动、静结合,运用文字、录音、摄影、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等,不断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供群众参观学习,做好非遗的宣传、保护和传承。鼓励非遗项目及时注册商标,申请非遗技艺专利,促进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四)加强综合利用,推动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以“河套文化、阴山岩刻、长城文化、向日葵文化、乌拉特文化”五大特色品牌为引领,积极构建一纵(国道242-口岸-蒙古国)、一横(总干渠)、一环(绿色有机观光农业旅游环线)、三区(塞上田园区、阴山大漠区、戈壁草原区)农文旅融合发展产业格局,精心打造黄河文化、农耕文化、美丽乡村、“天赋河套”、草原民俗风情和口岸跨国游等旅游热线,重点要以河套灌区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为契机,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全方位提升三盛公国家水利风景区的品质和内涵。充分发挥巴彦淖尔市河套田园风光和辽阔草原美景优势,进一步挖掘传统农村菜系菜品和民族特色餐饮,让猪肉烩酸菜、肉勾鸡、河套硬四盘等河套风味成为“食”在巴彦淖尔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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