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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养老体系建设
日期:2021-03-26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我国养老形式的基础为居家养老,而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加速,未富先老矛盾日益凸显,养老服务问题逐步成为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当前我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破解养老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建议:

一、加大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力度

对于社会组织服务能够提供的直接服务,要加大购买的项目种类,同时要购买间接服务,包括人员培训等内容。并在减免政策、社工补贴方面为社会组织提供优惠,以提高其服务能力。

二、科学设计项目,理顺供给体系

由社区配合专业机构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老年人的住所、收入、健康、子女等基本情况以及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确保服务供给不背离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的政策设计初衷。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标准,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综合监管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护理保障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机构养老中心托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互依托的社区居家养老形式

优先保障各街道内的三低老人和其它特殊人群养老服务,积极协助养老服务中心争取社会各界的帮助,为受助对象提供低偿的服务,形成资源共享、互助互补的局面。加强对相关专业人员的培养。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定期打电话、走访等形式,加强对空巣老人的帮扶联系。安排一助一的服务对子,建立相关的应急救助和帮助机制。倡导邻里互助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服务。

四、加强评估监督贯穿于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

养老服务人员是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应设立专门指标对其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成效等予以重点评估。对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评估。评估养老服务机构的资质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对养老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控制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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