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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的建议
日期:2022-03-10  来源: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农村土地流转是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通过保留农户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从而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必由之路。以临河区为例,临河区辖9个乡镇、1890个自然村,农业人口27万人,6.5万户,耕地面积217万亩(国土二调数据)。近年来,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8.5万亩,其中流入农户43.4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4万亩、农业企业13.2万亩、其他主体5.8万,一定程度上盘活了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但是在土地流转在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少健全的交易市场,造成供求双方在信息沟通上的不流畅,靠农民自发开展的土地流转占主体地位;二是土地流转监管力度没有跟上,当前土地流转基本上没有在镇、村备案或通过村民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没有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如果产生纠纷后很难解决,最终会推到政府层面解决,防范风险体系不够完善;三是由于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能力有限,有的还心存顾虑,缺少土地流转的主观能动性。

为此,建议:

一是充分利用确权成果推动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心,依托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平台,将土地确权数据成果资料应用于土地流转,准确提供流转地块面积、四至关系、坐标等信息,防止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土地纠纷。

二是加强土地流转监管力度,全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登记机制,并由当地村组织进行备案,由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机构负责登记,制定不同区域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让农村流转有协议、有备案,可查证、能追溯。

三是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市场等实用知识培训,进一步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提升素质,加快土地流转进程。

四是选择农民乐于接受的流转方式进行推广,一方面选择适合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的农作物和品种,采取托管的办法进行流转,另一方面,选择土地条件质量比较好的区域,进行统一租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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