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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医保政策 破解康复住院患者“中途出院再入院”难题

来源: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08

康复医疗是疾病诊疗体系的重要延伸与关键环节,更是脑血管疾病、脑外伤后遗症等重症患者功能恢复的核心支撑。此类患者康复周期长、疗程连续性要求高,唯有开展长期规范化接续治疗,才能稳固康复成效、改善预后质量。当前DIP付费机制下,重症康复类病种分值核定标准偏低,与实际诊疗成本、康复周期不匹配。临床中极易出现疗效尚未达标即发生医保费用超支的问题,导致患者被迫提前出院。同时,政策要求出院满14天方可再次入院,否则将判定为分解住院,硬性间隔要求直接割裂康复治疗闭环,破坏诊疗连续性,制约重症患者整体康复效果。

一、存在的问题

(一)患者康复权益难以保障。刚性政策限制打断了康复诊疗连续性,重症、高龄特殊人群在反复出入院周转过程中,病情波动与复发风险大幅增加,极易造成功能退化、康复成效倒退。与此同时,间隔入院规则迫使患者多次重复缴纳住院起付费用,以乌拉特前旗二级医疗机构为例,首次住院起付线6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500元,反复入院叠加额外就医开支,持续加重病患家庭医疗经济负担。

(二)医院临床诊疗陷入进退两难的现实困境。在DIP医保付费框架下,医疗机构若依规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康复诊疗,极易产生费用超标、医保超支风险;若为规避超支压力采取出院再入院的周转方式,又将触碰分解住院监管底线。双重约束之下,医院在规范执行医保政策与保障临床刚需之间难以平衡,严重制约常态化、连续性康复医疗服务供给。

(三)政策监管要求与临床实际需求存在矛盾。现行监管政策明确将分解住院列为违规行为,但重症康复患者周期长、需持续施治的客观诊疗需求,与医保限额管控、病种分值约束形成直接冲突。当前缺乏兼顾监管合规与临床实际的弹性施策、过渡衔接机制,造成政策刚性执行与群众连续就医刚需不相适配,医保管理制度与康复医疗发展现实脱节错位。

二、意见建议

(一)优化重症康复病种支付标准。由医保、卫健部门联合调研,针对性提高脑血管疾病、脑外伤等重症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的单次费用标准,覆盖康复训练、并发症监测、专业护理等核心成本,从机制上避免长期治疗累计超费问题。同步建立重症康复病种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临床实际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定期优化分值与费用标准。

(二)建立康复住院过渡管理机制。明确康复患者连续住院的认定标准,对病情未稳定、需持续康复治疗的患者,经医疗机构评估后可不受14天再入院限制,避免“分解住院”认定。同时规范住院起付线计算方式,对连续康复治疗患者,可按一个疾病过程计算一次起付线,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三)完善医保监管协同机制。由医保局牵头,联合卫健、民政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康复住院患者实行“医保+医疗+民政”联合审核。对家庭困难的重症康复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通过医保报销与医疗救助叠加,进一步降低个人支付比例。同时加强对医院的政策指导,明确连续康复治疗的合规边界,平衡医保基金安全与患者康复需求。

(四)强化康复医疗服务供给。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增设康复专科,扩大康复医疗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丰富康复服务供给渠道。推广康复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家康复服务融合模式,为患者提供全周期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