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协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27
近年来,随着我市交通路网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部分国省干道、县乡公路不可避免“穿村而过”,形成公路与村民生活区域高度重合的现状。这一现象虽便利了村民出行和物资运输,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人车混行突出,事故风险居高不下。公路穿村而过,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在同一路面混行,村民因日常生产生活频繁横穿公路,而过往车辆尤其是大型货运车辆车速较快,极易引发事故,且事故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二)交通设施缺失,警示引导效果不佳。部分穿村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不全或模糊不清,限速、减速、人行横道、学校路口警示等关键标志缺失或设置不够合理。夜间照明设施不足,警示爆闪灯、减速带等安全防护设施配置不到位,难以有效提醒驾驶员提前减速、注意避让。
(三)路域环境复杂,视线盲区隐患突出。部分穿村路段两侧民房、商铺、围墙等建筑物距公路过近,加之存在占道经营、堆放杂物等现象,严重遮挡驾驶员和行人视线,形成交通安全盲区。
(四)车辆超速频发,监管管控存在短板。穿村路段虽多有局部限速要求,但监管手段相对薄弱,电子警察、测速设备等覆盖不足,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夜间或车流较少时段,超速违法行为更为突出。
(五)群众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不足。部分沿线村民,尤其是老年人和儿童,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横穿马路时存在侥幸心理,不按交通规则通行,进一步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风险。
二、意见建议
(一)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安全设施。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支队牵头,联合各旗县区政府,对全市国省干道、县乡公路“穿村而过”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分类施策、销号管理。加大资金投入,系统性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科学增设、规范设置醒目且符合标准的限速、警告、指示标志和标线。在村口、学校、居民密集区等重点路段,合理增设减速带、震荡标线、柔性或半刚性隔离护栏。改善夜间照明条件,增设路灯、警示灯。清理影响视线的障碍物,集中整治占道经营、杂物堆放等问题,优化路域环境。
(二)强化科技管控,严控行车速度。在事故易发、风险较高的穿村路段,增设固定或移动测速设备、违停抓拍设备,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对超速、违停等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力度。探索设置智能道钉、激光预警等新型警示装置,通过声、光、电联动提醒,引导驾驶员进入村镇区域主动减速慢行。
(三)优化交通组织,推进人车分离。结合道路条件和村庄布局,在人流车流密集、条件允许的穿村路段,研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设置专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或建设简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实现人车分流。对无法实现物理隔离的路段,可探索实施大型货车分时段限行、设置单行线等交通组织优化措施,减少人车、车车冲突。
(四)加强宣传执法,提升安全意识。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栏、微信群、典型事故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重点提升沿线村民尤其是“一老一小”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规则意识。公安交管部门加大穿村路段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及时纠正、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态势。
(五)健全长效机制,压实管养责任。明确穿村路段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护栏、路灯等)的养护责任主体,建立日常维护长效机制,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建立交通、交警、沿线乡镇(苏木)、村(嘎查)协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